带君释法|公益诉讼,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本文取材自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检察二分院
原标题为《普法小课堂|说一说公益诉讼的那些事儿……》
公益诉讼,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2017年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公益诉讼。随着公益诉讼逐渐被老百姓们所知晓,常常会被问到什么是公益诉讼。
一
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公益诉讼根据适用法律和被告不同分为两类: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分别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进行,民事公益诉讼以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行政公益诉讼则以具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二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为保护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领域:
1生态环境领域
主要指水、土、大气遭到污染的情形。包括排放、倾倒未处理的或未达标处理的废水、废物污染地表水或地下水;在土地上堆放废弃物或有毒有害物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等。
2
资源保护领域
主要指土地、矿产、林地、草原等资源受到侵害的情形。包括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建房;非法采砂、超范围采矿;盗伐林木、毁坏森林;非法使用、开垦草原,破坏草原植被等。
3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主要指在食品、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侵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包括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没有行医许可证的“黑诊所”;出售假药、出售有毒的减肥胶囊等。
4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
主要指经营性、行政事业性、税收类、费用类、罚没类、财政补贴类、社会保障类等国有财产受到侵害流失的情形。包括以国家出资的企业所支配的国有财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国有经济资源;税收行政收费,罚没收入;财政补贴、社会保障类财产;国有房屋租赁费用、国有股份的分红等。
5
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主要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流失、土地闲置、违法使用土地、违法审批等情形。
此外,公益诉讼的保护领域仍在不断的丰富和拓展,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就设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条款,即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体来说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追求社会公正、公平,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戴郡
审核: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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